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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

来源: admin 发布于:2022-06-04 20:00:39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
(第193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已经2019年6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谌贻琴

2019年6月26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

  经研究,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其中,取消19项、下放19项、转变管理方式6项、合并或拆分涉及9项。调整后,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为266项。

  对于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原实施部门要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制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切实加强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对于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省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加强对下级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下级接得住、办得好,防止工作脱节。承接机关要逐项梳理,明确承接机构,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保留在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省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进行管理,未经省政府同意,不得擅自下放到市、县实施或不实施。

  2018年2月1日公布的《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85号)同时废止。

  附件:1.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19项)
  2.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19项)
  3.省人民政府决定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6项)
  4.省人民政府决定合并、拆分的行政许可目录(9项)
  5.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66项)

  附件1
  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19项)

序号权力名称权力依据原实施主体调整方式备注 1  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59号)省公安厅取消  2  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次修正)《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2号)省财政厅取消  3  在规定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次修正)省交通运输厅取消  4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和变更审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4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省交通运输厅取消  5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省交通运输厅部分取消该项为“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省际、市际道路客运及班线经营许可”的子项,国发〔2019〕6号文件取消第15项。 6  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省农业农村厅取消国发〔2019〕6号文件取消第19项。 7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一级文物许可《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次修正)省文化和旅游厅取消  8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修正)《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5号)省卫生健康委取消  9  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权限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6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修订)省市场监管局取消国发〔2019〕6号文件取消第24项。 10  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次修正)《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64号)省市场监管局取消  11  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省药品监理局取消  12  权限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省气象局取消  13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审批《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 《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7号)省气象局取消  14  涉外及涉港澳台养老机构设立行政许可《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省民政厅取消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15  加工贸易管理《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外经贸贸管发第314号)省商务厅取消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16  省外房地产类企业入黔备案《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9年1月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2010年9月1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后执行 17  新购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黄绿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省生态环境厅取消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18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次修正)省市场监管局取消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19  权限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冠“贵州”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6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修订)省市场监管局取消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附件2
  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19项)

序号权力名称权力依据原实施主体下放层级备注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省科技厅部分下放至市(州)科技部门除中央驻黔和省属事业单位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保留在贵州省科技厅办理,其余外国人许可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科技局外国专家管理部门负责所辖的行政区域内审批工作。 2  省际、市际道路客运及班线经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下放第3项省交通运输厅按权限下放至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接国发〔2019〕6号文件下放第3项,为“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省际、市际道路客运及班线经营许可”的子项,省交通厅保留“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3  护士执业注册《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下放第4项省卫生健康委按权限下放市、县卫生健康部门承接国发〔2019〕6号文件下放第4项,该项为“省级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许可”的子项。根据国发2019-6号文件精神,按照对应医疗机构注册地下放,即省级批准注册医疗机构的护士注册由省卫生健康委许可,市(州)、贵安新区批准注册医疗机构的护士注册,下放到市(州)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许可,县(区)批准注册医疗机构的护士注册,下放到县(区)卫生健康局许可。 4  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资金数额的登记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贵州省司法鉴定条例》(2012年9月2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省司法厅各市(州)、贵安新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5  办理司法鉴定人申请变更姓名、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行业资格、执业机构(限在本区域内)的登记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贵州省司法鉴定条例》(2012年9月2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省司法厅各市(州)、贵安新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6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合伙协议、章程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次修正)《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12月5日司法部令第142号修正)省司法厅各市(州)、贵安新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7  特许经营备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5号)省商务厅各市(州)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8  汽车加气站经营许可《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2015年7月31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关于做好我省汽车加气站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商发〔2013〕126号)省商务厅各市(州)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9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审核《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企〔2010〕87号)省商务厅各市(州)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10  二手车交易市场及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管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年9月14日<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省商务厅各市(州)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11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不涉及投资主体发生变化)(复审)《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商资函〔2018〕92号)省商务厅各市(州)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12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遗失补办(复审)《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正)
  《贵州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黔商发〔2011〕95号)省商务厅各市(州)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13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批准证书》年检《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正)
  《贵州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黔商发〔2011〕95号)省商务厅各市(州)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14  加油站延期建设(复审)《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正)
  《贵州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黔商发〔2011〕95号)省商务厅各市(州)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15  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审核《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正)
  《贵州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黔商发〔2011〕95号)省商务厅各市(州)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16  加油站经营资格注消(复审)《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正)
  《贵州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黔商发〔2011〕95号)省商务厅各市(州)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17  加油站改、扩、迁建审核《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正)
  《贵州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黔商发〔2011〕95号)省商务厅各市(州)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18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19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贵州省2015年本)的通知》(黔府发〔2015〕22号)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贵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原部门自行下放事项

  附件3
  省人民政府决定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6项)
序号权力名称权力依据原实施主体调整情况 1  对贵阳市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及全省重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的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 省国安厅 转为中央部门垂管实施 2  一、二级注册消防工程 师资格核准和注册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 2017 年第 143 号)省公安厅消防局 转为中央部门垂管实施 3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 2014 年第 129 号) 省公安厅消防局 转为中央部门垂管实施 4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省地税局转为中央部门垂管实施 5  供电营业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 196 号发布,第666号修订) 省能源局转为中央部门垂管实施 6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9条《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34号)第10条省人社厅转为其他类

  附件4
  省人民政府决定合并、拆分的行政许可目录(9项)
序号原权力名称合并、拆分后权力名称权力依据实施主体 1  燃煤火电厂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6号)《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省生态环境厅 2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3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审核 4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承接国发〔2019〕6号文件下放第5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认定《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第5项省应急厅 5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认定 6  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认可(承接国发〔2019〕6号文件下放第5项)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9条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第5项省应急厅 7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审批 8  权限内企业(含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其中,权限内部分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1.权限内煤矿核准;2.液化石油站、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项目核准;3.省内输气管网或年输气能力5亿立方米以下建设项目;4.省内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建设项目;5.炼油项目核准;6.变性燃料乙醇项目核准;7.风电站项目核准;8.新能源项目核准)由省能源局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7年第2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贵州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黔府发〔2017〕1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版)>通知(发改经体〔2018〕1892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2号)《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18号)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9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省应急厅煤矿企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省能源局

  附件5
  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66项)
序号权力名称权力依据实施主体 1  权限内企业(含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7年第2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贵州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黔府发〔2017〕1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版)>通知》(发改经体〔2018〕1892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2号)《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18号)省发展改革委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修正)《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2017年11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6年第44号)省发展改革委 3  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省教育厅 4  权限内设立民办学校审批《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省教育厅 5  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中外(含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省教育厅 6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省科技厅 7  权限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及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7年第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7年本)的通知》(黔府发〔2017〕1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18〕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125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8  权限内监控化学品经营、使用、处理批准《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653号令修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0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653号令修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653号令修订)《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1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修正)《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2017年11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正)《关于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135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2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64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3  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核发《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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