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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流感二价灭活疫苗可以在绿色食品养殖中使用

来源: admin 发布于:2022-05-12 12:13:37

  生物通综合:中国兽药信息网消息,2007年1月23日下午,农业部兽药评审中心评审三处组织召开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亚型二价灭活疫苗(H5N1,Re-1株+Re-4株)初步评价会议。  中监所于康震所长、兽医局药政处盛圆贤副处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还邀请山东农业大学崔治中教授、中国农业大学杨汉春及刘金华教授、华南农业大学廖明教授、北京农林科学院刘月焕研究员以及我所专家共13人参加。在会上专家们就产品的安全、效力等关键技术参数进行了讨论和评价,并与申报人进行交流。最后专家们认为该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考虑到我国H5亚型病毒流行毒株易变异特点和禽流感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建议按紧急防疫用生物制品批准生产使用,并注意做好免疫效果评价和监测工作。

符合绿色食品

外企想把兽药卖到中国应该怎么做,具体过程是什么

1.办理部门;农业部兽医局。2.办理对象:兽药进口单位。3.办理依据:《兽药管理条例》4.办理程序:首次向中国出口的兽药,由出口方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向农业部兽医局提交申请及《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经初步审查合格的,将决定受理的兽药资料送其设立的兽药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将该兽药样品送其指定的检验机构复核检验。审查上述机构提交的评审和复检结论,经审查合格的,发给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该兽药的质量标准。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向中国出口兽药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再注册。5.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初审,60个工作日完成审查。6.已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建执行。

首次向中国出口的兽药,由出口方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向农业部兽医局提交申请及《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经初步审查合格的,将决定受理的兽药资料送其设立的兽药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将该兽药样品送其指定的检验机构复核检验。审查上述机构提交的评审和复检结论,经审查合格的,发给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该兽药的质量标准。 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向中国出口兽药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再注册。 另外可以参考德国拜耳模式,或者寻找国内的兽药厂家做代理 建议选择郑州旭隆 具体问题可以去参见 中国兽药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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