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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的经济概况

来源: admin 发布于:2022-08-02 02:33:40

新中国建国前,农村的土地、山林等主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大量为地主和封建宗族占有,广大农民无地、少地。据民国22年(1933)马平县政府选择雅儒村、黄村100户农民作抽样调查,统计半自耕农占50%,佃农占28%,自耕农只占22%。75%以上的土地为地主所有。地主凭借所占土地向佃农出租,普遍采用分租制,以谷物计租,对半分成或四六分成(即地主、佃农各半或主4、佃6)。年租一次定死,年中受灾不变。农民苦累一年,收获后除交田租、牛租外,所余无几,遇有天灾人祸,则靠向地主(财主)借贷,忍受重利剥削,过着贫困不堪的生活。
清道光十四年(1834),太学生陈玉作《城北看菜花》诗,描写当时柳州北郊已有人家专业种菜,而菜价低贱,“几担挑入市,难易粟一斗”。菜农的生活也很贫苦,“菜佣忙菜花,菜色常嗟有”。历时百余年,至民国24年(1935)以前,柳州近郊基本形成雅儒、连塘、湾塘3个村的蔬菜基地。雅儒村有5代人均以种菜为业的菜农,他们习惯传统种菜方法,很少改进。民国35年(1946)广西农事试验场派人到雅儒村首次用美国制造的喷雾器为菜农喷洒药物,菜农才开始懂得用器械灭除害虫。在解放前夕,雅儒等村大多数菜农的生活仍处于贫困中,“卖菜婆,咬菜脚”,就是他们的生活写照。白沙村一带多畲地,农民除在水田种稻谷外,多种糖蔗,采用土法榨糖,自产自销。民国24年(1935)柳州白糖产量为广西全省之首,白沙年产糖10余万公斤。但蔗农要交地租、开榨税和在市场上受到层层盘剥,年人均收入仍不足200元(国币)。
民国25年(1936)12月10日,黄村、雅儒、白沙等村,首次举行村民大会,讨论各村兴革事宜,但在土地所有制未改变前,处于国民党政府统治下,贫苦农民没有经济地位,也没有政治地位,所谓“兴革”,一切仍由国民党当局决定,农民的愿望无从实现。
新中国建国后,1951年3月6日,雅儒村、黄村首先办理减租、减息,解决农民春夏度荒问题,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同时提高农民的阶级觉悟,随后分别建立农会,为土地改革创造条件。同月10日,市人民政府派土改工作队进驻黄村,发动、领导农民开始进行土地改革,并逐渐全面铺开。至1952年,黄村、雅儒、白沙等村土改工作结束,把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剥削土地所有制从根本上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1954年9月27日至11月20日,市颁发土地证,白沙、黄村等村村民先后都领到土地、房屋所有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1954年,农村工作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生产运动。经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3个阶段,进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2月7日,雅儒村成立高级蔬菜生产合作社,一时掀起办高级合作社的高潮。由于办社发展过快,一些人缺乏思想准备,认识不足,入社后感到吃亏,1957年初,一度有人闹“退社”,1月9日,雅儒村、黄村派干部参加郊区党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开展“合作社有没有优越性”的讨论,统一思想,稳定合作社,顶住退社风。12月17日,市内首次下放干部到白沙、黄村参加劳动,与农民同吃同住,共同搞好农业生产。1958年,出现农业生产“大跃进”局面,2月27日,在全市召开“农业生产大跃进”会议,白沙、黄村等社、队参加,提出3年内实现粮食亩产800斤的口号。1959年7月18日,郊区划分为雅儒等5个蔬菜生产区,实行分口管理,其中两个生产区在今柳北辖区内。至1962年,黄村、雅儒、白沙3个大队28个生产队全以蔬菜生产为主,同时开展多种经营。黄村、雅儒两个大队召开老农座谈会,讨论缩短和消灭四、五月蔬菜淡季的问题,提出具体办法:(一)合理安排生产,错开播种,分期上市;(二)根据蔬菜不同品种、不同特点,实行间种、套种;(三)增加高产和适合四、五月雨季生产的蔬菜品种与早熟瓜的播种面积;(四)克服雨季的不利自然条件,做好防虫工作;(五)搞好蔬菜加工。雅儒大队还认真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集体计件、评工记分、个人计件和按时记分等3种计酬方式。为了保证耕作质量和方便记分,逐块丈量土地,进行编号、建立卡片,并发动群众民主制定质量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共同遵守,不断地提高蔬菜的产量和质量。1962年第一季度以来,月月超额完成蔬菜上市任务。
副业以养猪发展较快。雅儒一队从1958年开始,依靠社员投资,办起集体养猪场,到1965年全队饲养生猪达227头,其中集体养猪121头,比1958年增加4倍。全队达到平均每户养猪7头,全年卖给国家大肥猪110头,全年集体养猪收入6450元,占生产队总收入的27%。其他各社、队发展养猪业,都有不同程度的收入。1989年1月26日,新华社电讯报道胜利小区个体户秦金华贷款办养猪场,自1986年至1989年,共卖猪给国家1.1万头,成为辖区内养猪发家的大户。
辖区内有地方国营鹧鸪江牛奶场1所,于1963年4月1日建成,次年投产,供应柳北片市民饮用鲜牛奶,至1990年年产奶量33.65万公斤,全年总产值115万元。牛奶场还办有家禽饲养场,每年又为市场提供活鸡、鸭、珍珠鸡、生猪等3.5万只(头)。辖区内还有几个园艺场,其中鹧鸪江园艺场也从事水稻生产,1965年所种260亩早稻亩产折干谷225公斤,比1964年亩产增加18%。场里柑橙1963年总产量比1962年总产量增加1倍以上,1965年的总产量又比1964年增产约3成。1969年,鹧鸪江园艺场一部分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五七干校”和南宁市“五七干校”;另一部分划出,新建红星园艺场和红江园艺场。至1973年,恢复鹧鸪江园艺场,1985年产值432万元。柳州市红星园艺场1970年1月在龙家桥建场,以栽种柑橙为主兼营养殖业,1990年农业产值91万元,养殖业产值140.1万元。 柳北区内的工业,最早只有1间附属于生产教养院的火柴厂,1950年创办于铜鼓岭(今三中路),设备简陋,仅有手摇火柴出片机和切枝机各1台,当年广西全省火柴会议决定,分配该厂生产任务才102箱。1951年创建织布厂,亦附属于生产教养院,安置经过改造、无家可归的妓女22人和孤儿、贫困烈、军属、残废军人等30余人,有织布机13台、整经机1台、摇纱机1台及漂染和后处理等设备。另有腐竹厂也设在铜鼓岭,1952年创办,仅有1间草棚,1个管理人员和10多名生产人员,设备为石磨2盘,10余只平底锅,用2匹马拉磨。这些厂的设备既不足,工人技术也不熟练,产量极低,长期亏损。腐竹厂于1953年3月停办,织布厂和火柴厂于1954年2月移交市工商局接管,合并他厂,迁出柳北辖区。辖区内原有少数小手工业者,分散、游动设点经营,无固定地点,亦无统一管理。1953年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才将小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并逐步由街道、居民委员会组成生产厂、组,开始有了街道工业。1951年,柳州锌品厂在白沙村、柳州贮木场在白露村境内相继建立,是柳北区内最早出现的大型国营企业。1958年,柳州钢铁厂在雀儿山附近破土兴工,建成广西最大的钢铁企业。继后,许多企、事业单位不断迁入柳北区。全市的纺织工厂也大部份集中于区内,柳北辖区随之日益繁荣,成为柳州市的新兴工业区。柳北区人民政府成立后,1979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8字方针,区内组建11个区属工厂。1984年对区属工厂分别进行调整和充实,采取关、停、并、转的措施,保留区属工厂8个。1990年,区属工业企业才又有较大发展。
柳北区的工业主要是依靠群众,自力更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有了积累,再求发展,这是一个基本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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