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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种植回收订单提供农户种子是非法经营吗

来源: admin 发布于:2021-11-20 05:34:48

农产品种植回收订单提供农户种子不是非法经营
从事非商品种子或者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的,不实行许可制度。因为缺少须经许可的要件,所以未经许可从事非商品种子或者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的,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一)从事非商品种子生产的,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的,不实行许可制度。
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种子法》(下称原种子法)第二十条规定:“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种子法》(下称现行种子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再次规定:“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据上述法条规定,从事非商品种子生产的,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的,不实行许可制度。
(二)未经许可生产非商品种子的,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产品”与“商品”,在生产、流通过程中处于不同的阶段。“产品”处于生产阶段,“商品”处于流通阶段。用于交换的“产品”,才为“商品”。种子生产经营者自己组织生产或者委托他人生产的种子供自己使用的,不用于交换,不属于商品种子。无论是主要农作物或是非主要农作物,生产非商品种子的,都不实行许可制度。不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非商品种子的,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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