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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兽药属特殊兽药?

来源: admin 发布于:2022-05-29 10:31:23

  《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 射性药品等为特殊兽药,并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列 为特殊管理品种。国务院又分别制定了上述特殊药品的单项管理办法。
   特殊兽药的管理按照以上规定及农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①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 当会使人或动物中毒或死亡的药品,如、阿托品等。②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主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其他易成瘾癖的 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等。
  兽用麻醉药品的使用只限用于兽医医疗 单位(包括动物园、牧场)、科研、大专院校等部门。需用单位应向当地农业(畜牧)局办理申请手续,经地区以上农业(畜牧)局批准后, 向麻醉药品供应点购用。③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人或动物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 或抑制。
  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如安钠咖等。④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 标记药物,如131碘、32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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