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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配制问题

来源: admin 发布于:2022-02-26 08:54:18

原本国内的习惯是液体制剂的这个百分数表示重量/容量,与国际表示方法不太一致但是去年国家药检所发出通知,对于液体制剂,要求产品需要以质量浓度表示时,应用“g/L”表示,而不再使用%,并在产品标准中同时规定有效成分的质量分数,已经登记的产品逐步更换。您上面提出的40%应该属于质量体积比ppm这个单位已经从标准单位中取消如果您是农药学专业的人应该清楚农药的相关知识,此处不再赘述,至于配液应该属于基本操作,可以计算后,先使用原药配母液,然后进行稀释,详细步骤以及注意措施不容易叙述,如有不明建议您可咨询植保或者农药专业的学生或老师,或者查看相关实验指导的详细叙述,这样比较稳妥不过您上面的叙述有些不清楚,上面的解释是按照习惯说的,如果您的意思是直接拿40%制剂来稀释可以直接计算后稀释,但是这样没有什么意义,尤其是拿丙酮来做制剂的溶剂另外提醒您注意,辛硫磷的光稳定性比较差,丙酮属于易挥发有机溶剂,请注意操作

农药配制过程应注意以下几点:

(1)准确核定施药面积,根据农药标签推荐的农药使用剂量或植保技术人员的推荐,计算用药量和施药液量。

(2)在避风处操作,用专用称量器具准确量取农药。

(3)所有称量器具在使用后都要清洗,冲洗后的废液应在远离居所、水源和作物的地点妥善处理。用于量取农药的器皿不得作其他用途。

(4)在量取农药后,封闭原农药包装并将其安全贮存。农药在使用前应始终保存在其原包装中。

(5)配制药液应选择在远离水源、居所、畜牧栏场的处所进行。

(6)应现用现配,不宜久置;短时存放时,应密封并安排专人保管。

(7)应根据不同的施药方法和防治对象、果树种类和生长时期确定施药液量。

(8)应选择没有杂质的清水配制农药,不应用配制农药的器具直接取水。

(9)应根据农药剂型,按照农药标签推荐的方法配制农药。

(10)稀释应采用“二次法”进行操作:①用水稀释的农药:先用少量水将农药制剂稀释成“母液”,然后再将“母液”进一步稀释至所需要的浓度。②用固体载体稀释的农药:应先用少量稀释载体(细土、细沙、固体肥料等)将农药制剂均匀稀释成“母粉”,然后再进一步稀释至所需要的用量。

(11)配制现混现用的农药,应按照农药标签上的规定或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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