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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变更征地用途是否合法?原来征地用途是农副产品加工区,现在要建

来源: admin 发布于:2021-12-12 14:46:12

是县政府要征地吗?征地没有分什么种类的,总体上就是政府把属于集体的土地征收了,变为国有土地进行开发建设。补偿是和普通的新农村改造的征地一样的。其实你主要还是关心补偿那一块吧。我摘录补偿标准给你看。这是源于《土地管理法》的第47条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这是广东的具体征地补偿规定。不知适不适合你 现在的最新补偿标准还提高了,但是和政府把地卖给开发商和开发商所赚利润相比,还是九牛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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